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魏城镇町上居委会,魏州街道办事处河里东、皇小庄、冯辛寨、东关、谢町居委会,德政镇柏二庄、后小寨、安张庄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魏县2024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7月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26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9.39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26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5月24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9.3959公顷。
(二)范围:1号地块拟征收位于町上居委会东侧,东至町上居委会、南至长安大道、西至町上居委会、北至望远北街的集体土地;2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冯辛寨居委会东侧,东至梨乡水城体育中心、南至玉泉南街、西至冯辛寨居委会、北至路的集体土地;3号地块拟征收位于东关居委会南侧,东至魏都花园、南至魏都花园、西至梨乡大街、北至地的集体土地;4号地块拟征收位于柏二庄居委会西侧,东至柏二庄居委会、南至路、西至柏二庄居委会、北至魏州东路的集体土地;5号地块拟征收位于谢町居委会东侧,东至广源南街、南至魏州小学、西至谢町居委会、北至魏州中学的集体土地;6号地块拟征收位于谢町居委会南侧,东至马庄棚户区、南至地、西至地、北至天河南路的集体土地;7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后小寨居委会西侧,东至后小寨居委会、南至路、西至地、北至天河南路的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网址为www.wei.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魏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