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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补发公告(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4〕第38号)
时间:2024-06-11 09:43:22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土地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现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公示,原土地证书作废。

土地使用权人:杨峰

土地坐落:魏城镇魏州西路州明里9号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

土地性质:划拨

土地面积:339.8平方米

土地证号:魏国用(2013)第00063号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