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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2024年博硕引才现场资格审核和测评公告
时间:2024-05-27 17:48:04

为扎实做好魏县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根据《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魏县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魏县2024年博硕引才现场资格审核和测评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24年5月31日上午08:30-10:00

(二)审核地点

 魏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三)现场需提交材料

1.贴有小二寸照片的报名表2份(需正反面打印);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前置学历到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依据各岗位需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对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合格后,确定为参加测评人员,当场发放测评准考证。

考生现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相关要求

1.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2.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博硕引才报名资格。

二、测评

(一)测评时间

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10:00正式开始(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测评地点

 魏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三)测评内容

现场测评,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时间为8分钟,答三道题,满分100分,测评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考生本人所在测评分组详见《魏县2024年博硕引才测评准考证》。

(四)测评方式

测评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成绩。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测评结束后,在测评地点当场公布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员

各岗位测评合格人员,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考生测评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由于考生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由博硕引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但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测评当天,考生须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测评准考证》参加测评。证件不齐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评。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测评资格。

2.测评时考生只允许报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向测评考官报告本人及家庭成员任何相关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测评资格。

3.考生在候考、考试期间严禁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扰乱考场纪律,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测评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核、领取准考证、测评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凡应聘人员通过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不得再参加魏县组织的测评。通过魏县组织的本次测评,不得再参加邯郸市2024年博硕引才其他事业单位组织的测评。

(三)本公告由魏县博硕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才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0-3522068

监督电话:0310-3612380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中共魏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