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4〕第16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土地、房产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过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房产证书作废。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范保秀
土地/房屋坐落:魏城镇东壁路与望远街交叉口西南角
土地用途:综合用地
土地性质:出让
土地面积:109.98平方米
原土地证号:魏国用(2004)第003号
原房产证号:魏房权证魏城镇字第1500040号
房屋面积:298.62平方米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