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经审查,以下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符合列入电子废弃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的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附件:电子废弃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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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废弃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临时名录
序号 | 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国内户经营者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魏县绿环循环经济产业园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董玉停 | 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张二庄工业园区 | 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张二庄工业园区 | 1、废五金、废电线电缆、废压缩机 2、拆解废弃的电机及其零部件、下脚料 | 13031095238 |
修改版6.21魏县绿环产业园废五金精细化拆解加工项目环评正文(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