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魏县2023年第23批次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该批次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9日,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617号,印发时间:2024年2月19日,批复面积:2.8484公顷,批准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二、被征土地的权利人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小北关居委会集体土地2.0414公顷,石辛寨居委会集体土地0.807公顷,共计2.8484公顷。
三、征收范围
1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小北关居委会东北侧,北至路、南至地、西至公园、东至路的集体土地。
2号地块、3号地块、4号地块拟征收位于石辛寨居委会南侧,东至海港佳苑、南至地、西至地、北至路的集体土地。
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