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
魏城镇王营村、西南温、南温店、北罗营、魏于村;院堡镇院西村、院堡东村、院堡中村;前大磨乡郭枣林村、韩才曲村、任才曲村;北皋镇南刘岗、西上后村、沙窝村、营西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恒朋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魏城镇王营村、西南温、南温店、北罗营、魏于村;院堡镇院西村、院堡东村、院堡中村;前大磨乡郭枣林村、韩才曲村、任才曲村;北皋镇南刘岗、西上后村、沙窝村、营西村委会的集体土地,面积约1.87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魏县恒朋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邯审批核准字〔2023〕44号)文件,用于魏县恒朋风电场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9日开始,由魏城镇、院堡镇、前大磨乡、北皋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2日。本公告可在魏县党政网网站查询,网址为www.wei.gov.cn。
特此告知。
魏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