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魏县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该批次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批准时间:2023年11月10日,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339号,印发时间:2023年12月14日,批复面积:4.7210公顷,批准用途: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土地的权利人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魏州街道办事处石辛寨居委会集体土地4.7210公顷。
三、征收范围
1号、2号、3号地块拟征收位于石辛寨居委会东侧,东至玉泉街,西至地,南至洹水大道,北至石辛寨居民点的集体土地。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