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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7批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23-11-30 11:09:20

魏县人民政府


魏县2023年第17批次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该批次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批准时间:2023年10月7日,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074号,印发时间:2023年11月20日,批复面积:3.2350公顷,批准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土地的权利人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魏州街道办事处东关居委会集体土地1.5114公顷、杜町居委会集体土地0.0724公顷、石辛寨居委会集体土地0.1424公顷、魏城镇康町居委会集体土地0.1821公顷,德政镇柏二庄居委会集体土地0.6979公顷、野胡拐乡野胡拐西村村委会集体土地0.6288公顷,共计3.2350公顷。

三、征收范围

1号地块拟征收柏二庄居委会西侧、东关居委会东侧,南至兴达饲料、北至洹水大道(东段)、西至安检局、东至兴源大街的集体土地

2号地块拟征收杜町居委会南侧、康町居委会西北侧, 北至天河东路、南至七完小小学、东至地、西至山水名苑二期的集体土地。

3号地块拟征收西关居委会石辛寨居委会东北侧,北至天河东路、南至东郡府小区、东至祥泰佳苑小区、西至东郡府小区的集体土地。

4号地块拟征收东关居委会东侧北至汽配城、南至洹水大道东段、西至景和佳苑小区、东至汽配城的集体土地。

5号地块拟征收野胡拐西村村委会西侧北至地、南至野西村路、西至祥泰家园、东至地的集体土地。

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