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 2023第00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魏县房权证魏城镇字第0011396号
袁俊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30434001021GB00003F0010001
魏城镇魏都南大街博望小区9-1-3号
法院执行
公告单位: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