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
魏放管服办字〔2023〕4号
魏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
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关部署,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邯郸市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我办对县级及以下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调整,编制了《魏县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新调整事项清单。县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事项清单》,逐项梳理本级本单位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本级本单位事项清单,县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并于9月30日前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完成事项认领和实施规范维护工作。
二、确保事项数据同源。县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要推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各类审批应用系统与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的深度融合,确保政府门户网站、业务审批系统、政务服务评价等系统平台与事项管理平台事项一致、数据同源。
三、全面公开接受监督。县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要在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调整本单位事项清单,并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需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的,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魏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魏县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2023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