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魏县2023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该批次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批准时间:2023年8月22日,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704号,印发时间:2023年9月22日,批复面积:4.4398公顷,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土地的权利人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魏州街道办事处谢町居委会0.9944公顷、冯辛寨居委会1.3556公顷,魏城镇康町居委会2.6591公顷,回隆镇冯庄村委会0.2742公顷,共计5.2833公顷。
三、征收范围
1号地块拟征收位于魏州街道办事处谢町居委会东侧,东至广源街,西至谢町居民点,南至新区中学,北至路的集体土地。
2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冯辛寨居委会西南侧,东至玉泉南街,西至地,南至玉泉河,北至地的集体土地。
3号地块拟征收位于魏城镇康町居委会北侧,东至地,西至山水名苑二期,南至地,北至地的集体土地。
4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回隆镇冯庄村委会南侧,东至地,西至冯庄村居民点,南至地,北至路的集体土地。
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