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无符合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
公 示
根据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试行)》通知的文件精神,关于魏县2023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无符合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08月02日—2023年08月0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被征地乡(镇)人民政府反映,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
联系人:卢力明
电话:13832089830
魏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