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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民政局关于魏县幸福食堂合作运营机构的遴选公告
时间:2023-08-01 09:36:10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幸福食堂建设推广工作,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幸福食堂,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现需委托一家公司合作运营幸福食堂。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公司报名参加合作运营资格遴选。我单位将对所有报名参与遴选且符合资格的公司进行比选,择优选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正在独立运营且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遴选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目录名单。

  (二)具备从事养老、餐饮服务、医疗服务等相关资质。

  (三)具备一定运营及综合实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中选机构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选。分数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公司,以此类推第二候选公司。确定中选公司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公司,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各公司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公司支付任何费用。

  三、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四、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魏县平安路99号(民政局院内)201房间。

   联系人马先生:13832025345

 

 

魏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