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魏县2023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该批次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批准时间:2023年7月9日,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424号,印发时间:2023年7月24日,批复面积:3.3123公顷,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土地的权利人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德政镇柏二庄居委会3.3123公顷。
三、征收范围
拟征收柏二庄居委会南侧,东至广源大街,西至地,南至科教东路,北至地的集体土地。
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