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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3-07-14 09:35:39


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其他产业发展)项目,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开展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其他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714- 7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一17:30

二、申报条件

(一)家庭农场。

1.对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给予支持,优先扶持列入部、省典型案例的家庭农场,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2.申报项目的家庭农场相关信息必须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3.2023承担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其他产业发展等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不得重复支持

4.承担主体需证照齐全,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服务成效显著、产品质量安全、带动能力较强,社会声誉良好。

(二)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合作社试点,助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补助环节

(一)粮油单产提升。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和玉米为重点,兼顾小麦、水稻等粮油作物,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推广应用粮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购置使用技术和财务管理软件、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改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着力提高大豆大垄密植、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小麦宽幅精播、水稻侧深施肥、秋粮“一喷多促”等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最终确定10家家庭农场,1家农民合作社。

(二)其他产业发展。围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方面的需求,对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引进新品种、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购置先进农机装备(与农机购置补贴不重复支持)、开展信息化智慧农业建设、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等方面进行支持。最终确定2家家庭农场。

四、申报流程

凡在申报时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我县注册成立的新型经营主体均可自愿报名。报名者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征信证明、乡村两级推荐表等资料,制作成项目申报书三份,到县农业农村局507房间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 03103621266

五、评审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家庭农场主自愿申报、乡镇村审核把关、县级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适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支持对象(承担主体),按照补助范围和标准进行支持。申报的家庭农场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材料填写完整、真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其他产业发展)项目推荐表

                          

 

魏县农业农村局

2023714

2023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油单产提升、其他产业发展)项目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