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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申报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3-07-01 15:15:45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相关专项第一批项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11号)要求,为推进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任务,县域内符合要求的实施主体积极进行申报

一、建设内容

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种植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县级技术支撑单位改造提升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以及检测相关设施设备,建设打造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重点支持密闭贮存发酵设施、堆肥设施等建设,建设厌氧消化、沼气利用、沼液密闭贮存、沼渣堆肥、臭气控制等设施;支持购置运输罐车、撒肥机,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密闭田间贮存设施等,购置粪肥计量、养分测定等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长期定位监测点。 

二、资金扶持标准及条件要求 

1、资金扶持标准:每个实施主体扶持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建设总投资的50%(即:该项目需配套自筹资金,按中央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1:1以上的比例配套自筹资金,中央财政资金补助50万元或100万元,自筹资金就要相应配套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也就是总投资要达到100万元或200万元以上)

2、条件要求:养殖场应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养殖场用地符合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养殖场用地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承包合同;养殖场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于2023年7月7日前,到县农业农村局二楼畜牧综合股(203房间)进行申报。咨询电话0310—362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