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暨政务服务
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北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6号)《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预通知》《邯郸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邯郸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及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大厅)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权力监督为核心,建立魏县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运行新模式,着力构建“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制度机制和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体系,推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关于事项“应进必进”工作要求,以“两集中、两到位”为工作目标,即:推进一个行政机关的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行政审批处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推进实体大厅、事项管理、制度体系、“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流程、效能监督、营商环境等七个方面标准化建设,建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大厅,营造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为魏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审批服务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事项管理标准化
1.事项清单标准化。一是事项进驻规范化。根据省市文件中的县级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指导目录,县级应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共577项,其中涉企(法人)442项,个人135项,共涉及33个部门。按照省市营商环境考核体系要求,公积金业务、用电报装业务、红十字会业务、大学生贫困救助等需要进驻。以上事项需要在6月26日进驻到位。二是事项管理清单化。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要求,对本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事项调整动态化。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的审核发布。
2.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依据县级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指导目录(共577项),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五级四同”,实现同一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
3.事项进厅标准化。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应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全部进驻大厅集中受理、办理,推动大厅“多门”变“一门”。各部门单设的公安交管、出入境、司法公证、公积金、就业服务、电力、水利、婚姻登记等窗口全部整合并入县级大厅,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对于进大厅的事项,严禁“厅外受理”、“明进暗不进”或“前店后厂”。
4.办事指南精准化。制定精准化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申请要素、办结时限等政务公开要素,方便群众“一看就懂、一读就会”,同时将办事指南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政务服务实体场所进行公示。压减自由裁量权,同一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推进实体大厅标准化
1.场所建设规范。为服务对象提供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棚,配备充电桩等设施,同时设置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方便特殊群众办事。
2.名称标识规范。名称统一设置为“魏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魏县行政审批局”“魏县政务服务中心”,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门头匾额,使用“河北政务服务”统一标识。同时完善室内外导向标识,在场所内醒目位置摆放布局图,明确区域分布和服务项目,标注公共服务设施,并在适当位置设置提示提醒标识。
3.布局设置规范。设置咨询引导区、窗口服务区、审批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等区域,并通过颜色、标识等进行区分,配套设置商务服务区、休息等候区、投诉调解区等区域。
4.窗口设置规范。按照“一次告知、综合受理、分类审批、统一送达”要求,规范咨询、受理、出件等各类窗口,合理设置窗口数量。设置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社保服务、医保服务、税务服务、退役军人、民生服务(残联、卫健、市监、交运、红十字会等)、金融服务、公安交管出入境服务专区、法律服务、婚姻登记等领域服务专区。每个服务专区设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出件窗口。大厅配套设立:一是“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二是“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实行套餐式服务;三是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四是“快捷即办”窗口(省内通办窗口),实行即来即办、即来即批。五是“跨省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
5.功能设施规范
(1)窗口配备设施: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表格填写范本及文具等;办公桌椅、用具、资料柜、物品柜等办公用具;电话、计算机、打(复)印机、高拍仪(扫描仪)、电子评价器、评价二维码等办公设备。有需要的窗口增加身份证读取器、同屏显示器、身份证读卡器等设备。
(2)配备公共设施:排队叫号机、取号机、饮水机、手机充电台、报刊栏、雨伞、办事座椅、休息等候椅、意见箱(簿)、急救医疗设备和存放常用药物的急救医药箱等便民设施;保障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的无障碍设施;增加智能导览系统、自助服务终端、自助查询一体机、广播系统、信息显示屏等设施。
(3)配备信息系统: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开通互联网、政务外网、部门专网等,保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运转,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畅通电话、传真等候通信渠道,同时配置WiFi无线网络及视频监控系统。
(三)推进制度体系标准化
1.完善服务制度。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窗口AB岗、帮办代办服务、咨询引导服务、爱心通道、绿色通道、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政务专递服务、联审联办、现场勘验等制度,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实现管理标准化、服务便捷化。
2.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大厅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考勤管理制度、首席代表制度、进驻部门工作人员轮换岗制度、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度、巡查制度、电子监控室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工装使用和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以制度强化内部管理。
3.完善监督制度。将业务监督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完善服务承诺、服务评价、服务回访、廉政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大厅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规范服务、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完善考核制度。入驻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考勤、考核、党员关系、业务培训指导等方面管理。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将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评议结果和奖惩“三挂钩”。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对工作人员遵章守纪、规范服务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
1.创建智能化政务体系。线上,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全程在线”,引领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线下,配备自助服务终端等智能化设备。畅通实体大厅、网上、掌上、自助终端四个服务渠道,构建智能化、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2.深化“全流程网办”。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推动全县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拓展人脸识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网上办事的应用,提高群众自主申报能力。
3.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整合市监、人社、税务、医疗等领域涉企涉民事项,分批推进高频服务接入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实现自助办理。
(五)推进服务流程标准化
1.规范服务方式。统一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2.规范流程环节。对政务服务事项咨询、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实施标准化管理,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进一步压减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加快审批速度。
3.完善服务规范。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制定完善《魏县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围绕着装规范、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服务礼仪、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努力做到服务仪表端正规范,服务语言文明恰当,服务质量便民高效。
4.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
(六)推进效能监督标准化
1.服务评价。依托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综合运用大厅评价器、评价二维码、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微信小程序、手机短信、服务热线、大厅调查问卷、意见箱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做到线下服务“一次一评”、线上服务“一事一评”。
2.服务回访。定期抽取咨询或办理过业务的服务对象,采取电话回访、网络回访、现场回访、座谈回访等多种形式,对于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3.监督检查。采取视频监控、定时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窗口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及时整改处理。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业务办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和预警、督办,做到“行迹可寻、步步留痕”。
四、工作保障
(一)统一思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严格按照此方案扎实推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组织。为统筹推进此项工作,成立魏县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张平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冉德龙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常现勇、县政府办主任张俊杰、县行政审批局局长段晓明任副组长,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主任由段晓明兼任,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导落实等日常事务。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财政局要统筹政策资金,给予资金支持。
(三)加强督查。按照省市要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6月26日全部完成进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将此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县纪委监委、县两办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