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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魏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时间:2023-06-27 10:18:52

中共魏县县委

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魏县道路交通安全

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

公  告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工作安排部署,中共魏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23年4月14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重点如下: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问题,公众若有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可向通过来信、电话、邮箱等途径向县委依法治县办举报反映,地址:魏县东壁东路74号县司法局208室,电话:0310-3522628(仅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邮箱:yfzxyx2020@126.com。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被举报行为发生地、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及证据等内容;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弄虚作假,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不属于专项整治重点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2023年10月15日以后(不含15日)反映的问题,将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办理。


中共魏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