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规范县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和运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政字〔2021〕8号)和《邯郸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邯政字〔2021〕16号 )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魏县县级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咨询电话:13831066169,邮箱:zfhshzbhzfwzx@126.com
附件:魏县县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03-修订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