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魏县2022年第11批次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该批次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批准时间:2022年12月30日,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675号,印发时间:2023年2月21日,批复面积:16.3986公顷,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土地的权利人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德政镇柏二庄村委会集体土地11.7908公顷、安张庄村委会集体土地4.6078公顷,共计16.3986公顷。
三、征收范围
该地块拟征收柏二庄村东北侧、安张庄村北侧,东至万泉大街、西至兴达佳苑、南至邯大路南线、北至魏州东路的集体土地。
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