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梨乡大街南北延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省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批准时间:2022年12月30日,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856号,印发时间:2023年2月9日,批复面积:23.4965公顷,批准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被征土地的权利人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棘针寨镇南寺庄6.5887公顷、棘针寨1.1543公顷,邓二庄1.0789公顷、马胡寨4.2597公顷、老君堂4.9299公顷;德政镇刘庄3.7403公顷、王庄0.4779公顷;野胡拐乡大路固1.2668公顷,共计23.4965公顷。
三、征收范围
1号、2号、3号、4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南寺庄居委会西南侧,北至南寺庄居委会、南至民有总干渠、贯穿邯大高速的集体土地; 5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刘庄居委会东侧,北至魏大馆排水渠、南至大路固村的集体土地。
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