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站前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时间、批准文号和批准用途
批准时间:2022年12月30日,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2〕1763号,印发时间:2023年2月13日,批复面积:13.9493公顷,批准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被征土地的权利人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该批次用地涉及征收棘针寨镇南寺庄村委会集体土地2.3532公顷、后屯村委会集体土地5.4077公顷、北寺庄村委会集体土地2.9959公顷、仁里村村委会集体土地3.1925公顷,共计13.9493公顷。
三、征收范围
1号、2号地块拟征收位于后屯居委会南侧,西至旧定位线、东至新定位线,途经南寺庄、北寺庄村的集体土地。
四、救济途径
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魏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