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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确认张兰得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公示
时间:2023-02-16 16:56:29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和《中共邯郸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确认程序加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张兰得家属申请北皋镇调查并推荐,县委政法委核实印证拟确认张兰得同志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并确定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2023年2月16日至3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人及其行为有异议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身份和姓名向魏县县委政法委电话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310—3520396,3520255

 

附件:张兰得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中共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216

 

 

张兰得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张兰得,女,汉族,1963年7月出生,魏县北皋镇西街村人。

2022年1月30日,在北京冬奥会即将召开之际,正是处于全国“蓝天保卫战”攻坚时期晚上21:30,魏县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发现北皋镇东坡头瞭望塔东发生火情,立即按程序通知北皋镇进行处置。北皋镇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与西街村支部书记张坤五联系,要求组织人员立即赶往着火现场进行灭火。

当时,西街村支部书记张坤五有事临时外出,手机忘在了家里,其妻子徐娟娟在家接到了北皋镇灭火通知后,认为事情紧急,就马上通知群众张兰得和村干部张永峰赶往着火现场进行灭火。张兰得和张永峰二人拿上铁锨及时赶赴现场,发现在马米线北皋镇西街至蒲谭营路段,地边堆放的玉米秸秆着火并迅速向周边蔓延,他们二人立即展开扑救工作,由于着火点临近大路,来往车辆较多,正在他们全身心救火时,一辆轿车向他们飞速驰来,直接撞了过去。危急时刻,张兰得推了一把正在灭火而毫无察觉的张永峰,张兰得自己被车撞出数米远,身受重伤昏迷不醒,张永峰也被撞倒在地。交通事故发生后,镇村干部、交警、民警、医生都及时赶到车祸现场,张兰得经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张永峰多处骨折,随后被送往邯郸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治疗康复出院。

张兰得在困难面前,一呼而上,挺身而出,面对生命危急时刻,奋不顾身、舍己救人,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间大爱。群众被她的义举所感动,对她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肯定和点赞,也为她失去宝贵的生命而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