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公告
魏自然资规补公字〔2022〕第27号
因当事人保管不善,致使原土地证书及房产证书遗失。经当事人申请,我局已受理该遗失补证申请,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材料,过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原土地证书及房产证书作废。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魏县国家税务局
土地/房屋坐落:北台头乡台前村西头路北
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土地性质:划拨
土地面积:646.04平方米
土地证号:魏国用(2014)第0023号
房屋面积:358.28平方米
房产证号:魏房权证魏城镇字第1400001504号
联系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10-3518123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