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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优化营商环境“黄金”十二条》的 通 知
时间:2022-07-27 15:47:35





魏办文〔202230



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优化营商环境“黄金”十二条》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魏县优化营商环境“黄金”十二条》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1

魏县优化营商环境“黄金”十二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发扬“爱家乡、比担当、尚德善、拼贡献”新时期魏县精神,破解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围绕邯郸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对标苏州、泗阳,加快改革创新步伐,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十二条措施。

一、审批效能大提速

(一)建立“31155”审批体系。即:企业设立登记3个小时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1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个工作日内完成,进一步加快审批效能,叫亮“魏民办”服务品牌。(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办理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实现申请人网上业务咨询、网上获取表单、网上提交材料、网上补齐补正、网上进度查询,切实提升“不见面申请、一网通办”实效。(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

二、审批流程大压减

(一)实行“三减”改革。推进审批事项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对高频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对41项高频审批事项,压减材料78份,压减环节25个,压减时限天数91天;对70项入驻大厅窗口单位高频办理事项,压减材料140份,压减环节70个,压减时限天数171天;对20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压减材料49份,压减环节19个,压减时限44.5天。(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二)实行“一个告知承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其中将纳入告知承诺改革范围的审批事项,通过信用承诺等方式,减免有关环节和材料。(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三)“四办”服务全方位。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对于合法合规的审批事项,马上办理、当场办结、稍等即取。②高频办理事项“网上办”,实现网上全程可办。③面向个人事项“就近办”,逐步开通24小时自助服务,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④程序复杂事项“一次办”,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的,马上响应、联合办理、限时办结。(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等直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

三、项目建设大推进

(一)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用地预审和选址建议书并签订出让合同后,凭“三图一合同”(即现状地形图、总平面图、地基部分施工图纸和土地出让合同)可同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基处理部分),实现“拿地即开工”。三证齐全后,建设单位即可对地基处理部分进场施工及市政公共服务设施报装工作,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备条件后办理主体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开发区)

(二)并联审批监管推进全覆盖。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全部推进并联办理,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后第一时限,通过发函、邮箱、网络等方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相关监管部门要主动接受推送信息并立即进行监管,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等违规行为的也应及时告知相关审批部门。(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三)强化“店小二”“急郎中”服务效能。为重点项目逐个建立专属台账,实行“一对一”帮办方式,一企一策,制定专属推进方案。组建项目建设推进微信工作群,开发区和企业在微信群发布需要帮办事项,相关单位领取任务后,迅速帮办、全程帮办,及时公开工作进度,主动接受企业监督。(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开发区、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公共服务质量大提升

进一步压减企业办理水电气热网讯等相关手续办理时限,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改进水电气接入服务,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用水服务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申报环节优化至3个,从用户申请至通水不超过4个工作日,外线工程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用气无外线报装不超过3个工作日,外线报装不超过7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

五、“窗口”服务大提质

(一)提升“办不成事”窗口满意度。优化提升“办不成事”窗口作用,明确服务职责,拓展服务范围,由业务骨干“坐诊”,专治“疑难杂症”,专接“烫手山芋”,专门解决群众线上或线下提交办事申请后没能成功受理审批或其他未能解决的问题,让办事群众不白跑、不扑空,有地儿找、有人帮,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

(二)打造企业服务“全周期”。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增设企业服务专区,设置企业注册、投资建设、生产经营3个专区、18个服务窗口,打造“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注册、立项、环评、许可、供水、供电、通信等全生命周期服务。(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县直部门

(三)打造24小时服务“不打烊”。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建立魏县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设置自助填单区、自助取件区、自助查询区、民生服务区、税务服务区、缴费服务区6个服务区,为企业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交警大队等相关县直部门

六、“二维码”事项办理大超市

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推进政务“二维码”便民大超市,一个事项一个“二维码”,高频审批服务事项301项都设置一个“二维码”,企业群众办事通过扫码查看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填报表格及表格模板等内容,实现码上可查、码上可选、码上可办。(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等相关县直部门)

七、探索实施开发区区域大评估

在县经济开发区探索实行区域评估,对产业集聚程度较高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水土保持、环评、安评、地震安全性等事项实行区域性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进一步缩减审批时间、环节和费用,实现“政府来买单、企业得实惠”。(责任部门:县经济开发区、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八、金融扶持大助力

进一步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作用(财政预算),支持开发区内具有引导性、带动性、效益好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银企对接平台作用,采取线上线下并行方式加大财企、银企对接力度,并长期推进;继续引导地方金融机构提高向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的投放力度,支持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魏县支行)

九、推进企业纳税大便利

落实税收征管精细服务要求,强化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推进网上办税和简约办税,推行网上申报“一表集成”,主附税种“一页填、一次报、一次缴”,全面实现备案类减免税网上办理、核准类减免税网上预申请,“新办企业综合申请套餐”线上办理;推进“一窗受理”办税服务,应即时办结涉税事项在窗口即时办结,在建成“阳光e税”远程帮办中心的基础上,集中处理区域内线上咨询辅导、远程帮办等事项,提升纳税人办税便捷度。(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开展“政策、服务上门”大活动

编制一张“政策服务事项清单”,建立一个“主动发现机制”,重塑一套“业务办理流程”,组织一系列“政策宣传解读”,实施一项“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民生事项”;开展一轮“上门服务专项行动”,真正变政策的“传达者”为“送达者”,全面减轻企业负担。每季度梳理一次惠企政策,编制惠企政策汇编,通过“两微一端”、短视频、直播、网站、报社、电视广播等媒体推送惠企政策,发挥政企直通车微信群和“政企会客厅”服务平台,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联、县工业企业服务中心等县直各相关部门)

十一、执法环境大优化

(一)设立“企业安静日”。对企业“无事不扰、有事必到”,每月30天,前5天为“服务日”,期间,相关部门向县经济开发区报备后,方可深入企业,以下沉式指导为主走访调研、执法巡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状况,倾听企业诉求和意见建议,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后25天为“安静日”,期间,除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突发事件、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特殊情况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开展检查活动。同时,凡是到企业检查的,必须经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签字同意并进行备案后方可进园检查,不报备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任部门:县经济开发区、县纪委监委、县市场监管局、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

(二)推出“会议集成”制度。成立企业集成会议管理服务小组,建立部门联系沟通微信群,各职能部门互通信息,如有会议或工作需要,可在微信群报备沟通,便于集中安排,多会合一,减少企业参会次数。涉企会议地点应在开发区内,以视频会议形式为主,时间不超过1小时;“企业安静日”期间原则不安排任何会议。(责任部门:县经济开发区)

十二、建设廉洁高效大环境

(一)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作用,对于监督员反馈营商环境问题,及时提交审批、资规、住建、财政、税务、应急、环保等部门处理解决,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即1天内必须研究安排,3天内必须反馈办理情况,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重大问题、复杂问题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有困难的,1个月内提出解决方案,然后按照方案狠抓落实,经过评估认可后销号清零,形成工作闭环。(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相关部门)

(二)每半年县营商办组织营商环境监督员,对所有执法部门进行满意度评价,排位后三位的部门,在全县大会上做检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三次排位后三名的部门主要领导采取组织措施。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依规依纪顶格处理。(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

魏县优化营商监督电话:0310-3513005

电子邮箱:mynameeas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