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魏县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310-3518123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大么乡后大么村 | 魏林证字(2016)第004号,林权证书权利人:蒋贵领,更正为权利人:河北蒋氏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原登记发证时申请人为:河北蒋氏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办证时误发成法定代表人:蒋贵领 |
公告单位: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