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第00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魏国用(2000)字第001号 |
李明怀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30434022001GB00079W00000000 | 河里东村邯郸路北 | 法院拍卖,申请协助执行过户 |
2 | 魏房权证魏城镇字第0000202、18、23号(档案号:0001038号) | 李振中、李明怀、李明杰(3人共同共有) | 房屋所有权 | 130434022001GB00079F00000001 | 魏城镇开元路河里段路北 |
公告单位: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