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困境的孩子,何以望星空?”这是魏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一直在关注的话题。该院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融合,共同搭建起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平台,切实提升救助工作全面性、精准性、实效性。
救助线索源头共享
工作中,检察官发现,不少身处困境的孩子生活贫困,且缺少关爱。
“我想,司法救助远不是帮扶的终点。”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献芬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多,联合更多力量给他们多一点温暖。”
小路三姐妹的健康成长始终牵挂在吴献芬和同事们的心头。2018年,三姐妹的妈妈把她们的爸爸杀害后入狱,家中只有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她们。三姐妹成为魏县人民检察院长期关爱对象。该院联系民政部门为她们申请了事实孤儿国家救助,并联系扶贫部门为她们办理了低保。
“检益”互动,让爱心暖化困境孩子。2021年1月,魏县检察院与魏县公益协会共建救助平台,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公益救助相关事宜。该院还第一时间将小路三姐妹的线索移交给爱心协会,三姐妹很快得到爱心协会捐赠的公益救助。
“我们提供的线索,经审核均符合救助标准,实现了救助线索源头共享。”作为检察机关听证员、魏县公益协会会长李艳太经常参加未检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她和公益协会会员还受邀参加魏县检察院的法治公开课、主题检察开放日、未检座谈会等活动,这为司法救助与社会公益救助的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跟踪帮扶确保实效
小博是“救助线索源头共享”的获益者。2020年7月,小博父母不幸遭遇车祸,他的母亲经救助无效死亡,父亲腿部受伤,无法再从事劳动,肇事司机又无力赔偿,小博面临辍学。对此,魏县检察院依法召开司法救助听证会,邀请李艳太和学校代表等参会。听证会上,学校代表当场表示免费让小博继续上学。随后,公益协会积极展开小博的救助工作。
为确保救助效果最优化,魏县检察院建立了公益救助台账,对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救助次数、就学状态等进行跟踪记录,全面掌握救助效果。
吴献芬和同事们利用“六一”、寒暑假、检察开放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公益协会对救助对象定期开展回访,为他们送去书包、课外书等学习用品,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同时进行心理健康辅导。
明确细则精细救助
为实现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魏县检察院与县公益协会联合制定救助细则。
检察官发现救助线索后,在协助申请司法救助的同时,通过平台链接将救助信息同时向县公益协会推送,由协会根据不同情况发放救助金。救助金标准为每学期小学650元、初中850元、高中1050元,如未成年人考入大学将视情况进行追加,持续发放至未成年人结束学业,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学习生活。
吴献芬和同事们在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中,积极向学校老师征集救助线索,欣欣便是其中一例。欣欣的父母在2018年因车祸死亡,同年其爷爷也因年迈去世,家中只有奶奶一人来抚养欣欣。检察官为欣欣申请了公益救助,并联合公益协会对欣欣进行家访,发现欣欣还有一个刚上幼儿园的妹妹,由于学龄前儿童不符合公益救助范围,便积极与公益协会沟通并制定了特殊帮扶措施,每月定期对欣欣妹妹给予生活、学习用品等物质捐赠,做到精细救助,应助尽助。
2021年以来,魏县检察院累计为18名困境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其中检察机关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余元,公益协会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
“我们希望通过司法救助和社会公益救助的深度融合,在解决燃眉之急的同时注重长效帮扶,实现对困境未成年人的最大救助效果,让这些孩子真正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卫平表示。 (注: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