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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人民政府关于拟授予祁永刚、李桃等两名同志 “个人标兵”称号的公示
时间:2022-03-02 09:16:27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勇争一流,在全县形成爱家乡、比担当、尚德善、拼贡献的浓厚氛围,根据《魏县人民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树典型、创标兵,扬正气、当先锋选树推介活动的通知》(魏政字〔202171号)精神,经魏城镇、县联社推荐,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等部门调查核实,并报经县政府审批,拟授予祁永刚、李桃等两名同志“个人标兵”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202232日至3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人及其行为有异议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310—3520619

 

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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