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01号
因我局无法收回以下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占地 面积 | 备注 |
魏集建(94宅)字第3710228号 | 王居林 | 宅基地使用权 | 宅基地 | 回隆镇东街村 | 179.98平方米(0.27亩) | 东至路,西至步德荣,南至刘忠祥,北至朱学 |
如不服本公告,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魏县人民法院起诉。
公告单位: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