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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确认孙晓森、武海义两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时间:2021-12-04 16:15:36


中共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拟确认孙晓森、武海义两名同志见义勇为

行为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和《中共邯郸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确认程序加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孙晓森、武海义家属分别申请,县公安局、双井镇调查了解,魏县县委政法委核实印证,拟确认孙晓森、武海义两名同志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情况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2021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人及其行为有异议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魏县县委政法委电话、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310—3520396。

 

附件:孙晓森、武海义两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中共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2月4日

 

 

孙晓森、武海义两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孙晓森,男,1999年9月出生,临漳县临漳镇北关村人

武海义,男,1973年6月出生,大名县沙圪塔乡漳迩庄村人。

魏县仕望集乡张街村张某国,在漳河双井镇涵洞口处不慎落水,经魏县消防队和相关救援人员全力打捞,连续未发现失联人员。

2021年12月1日,张某国家属电话求助,邯郸蓝天救援队联络魏县、广平、临漳等人员,到魏县漳河特大桥附近搜寻失踪人员。下午15:30左右,救援队在东风渠穿漳涵洞滚水坝附近搜寻,由于水流湍急,船只被水浪打翻,船上人员不慎落水,武海义(广平救援队员)落水后,在十分危急的关键时刻又积极救助其他落水人员。孙晓森(临漳救援队员)本已安全上岸,在发现有队员落水后,再次穿上装备驾船参与营救,不慎落水。其他人员第一时间将落水队友全部营救上岸,并及时对孙晓森和武海义名队员采取施救措施,随后魏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将两人拉到医院进行抢救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孙晓森2020年9月退伍,随后到临漳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实习,加入临漳县蓝天救援队。孙晓森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始终不忘军人本色,多次参与政府组织的民兵训练、防洪演练、抢险救灾等活动。特别是在今年河南洪灾期间,他个人出资购买蔬菜和救援物资,只身前往灾区进行支援。孙晓森曾在11月12日下午,在东风渠穿漳涵洞附近营救出一名意外落水的群众。

武海义2020年加入广平县蓝天救援队,参加过各类救援活动23次,参加各类社会服务65次,时长达300多小时。在日常生活中,武海义是一个慷慨仗义、乐于助人的人。由于他精通家电维修,每次小区邻居们找他帮忙,他都毫无怨言12月1日,在蓝天救援队接到求助后,武海义瞒着家人投身到蓝天救援行动中。

事后,有关媒体对邯郸蓝天救援队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行为进行报道,被他们的义举所感动,对他们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肯定和点赞,也为孙晓森、武海义两人失去宝贵的生命而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