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魏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选拔第九批拔尖人才和第四批优秀人才的通知
时间:2021-10-25 14:24:32

中共魏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推荐选拔第九批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和第四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今年,我县第八批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三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均已期满(每届服务期三年)。为深入推进“人才兴县”战略,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发展质量高的邯郸副中心城市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4号)要求,决定在全县推荐选拔第九批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四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凡在本县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人员、自由从事发明创造的人员及未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均可作为选拔对象。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公务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名额

参照以往惯例,原则上本次评选出第九批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5名,第四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70名。

三、选拔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单位推荐须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个人自荐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委组织部初步审查其相关材料和成果,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评选。

四、选拔标准和条件

(一)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主要是指专业造诣较深,是学术、科研、技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我县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对象。

1.获国家技术发明专利并已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和省级三等奖以上,国家级优秀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成果奖和社会科学奖;

3.学术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有两篇以上省级学术论文或一部以上学术专著,为本县同行业公认的学术带头人,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在科研、攻关项目和开发、推广、引进、转化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工作中,解决了重大理论或关键性技术、疑难问题;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等,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并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5.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使企业主要产品获省级以上名牌称号,经济效益居全县同行业领先水平,近3年内两次以上获县级贡献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且本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6.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成绩显著,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年均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

7.在农林业生产一线,通过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市级以上奖励,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长期在教育一线工作,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显著,有两篇以上省级学术论文或一部以上学术专著,在同行业有较高声誉,获市级以上奖励,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9.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病症,有两篇以上省级学术论文或一部以上学术专著,获市级以上奖励,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0.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造诣较深,有两篇以上省级学术论文或一部以上学术专著,在县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获市级以上奖励,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1.获奖项目由多人完成的,只推荐业务、技术主要承担人,奖励或荣誉称号均以颁发的证书为依据。以近3年来取得的成果和工作实绩为主。

12.在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做出与上述各条同等贡献并达到同等水平者。

(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主要是指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我县工作3年以上,以近3年来取得的成果和工作实绩为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2.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管理方法先进,主要产品获市级以上名牌称号,社会效益较好,且本人获市级以上奖励;

3.在科研、攻关项目中解决了重大理论或关键性技术、疑难问题;开发出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技术处于县内领先水平,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学术研究方面,有一篇以上省级学术论文或一部以上学术专著,为本县同行业公认的学术带头人;

5.在农牧业、林业生产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市级以上奖励;

6.在医疗卫生系统方面,医疗水平先进,临床经验丰富,对解决重大疑难病症有突破性成果,有一篇以上省级学术论文或一部以上学术专著,获市级以上奖励;

7.在全县教育系统中有较高知名度,教学方法领先,敢于创新,承担市级以上的课题,取得两项以上相应成果,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8.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有一篇以上省级学术论文或一部以上学术专著,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9.在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做出与上述各条同等贡献并达到同等水平者。

五、选拔程序

本次人才评选选拔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告。采取多种形式,公告推荐条件、办法和程序。

(二)推荐。①各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符合条件人选的相关材料;②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提出初步人选,按照要求分别填写《魏县第九批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第九批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魏县第四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呈报表》《第四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左起脊装订,可从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下载)。③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员进行考察鉴定,并将职称证件、成果、荣誉证书、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著作(复印封面、序言、目录、后记、版权页)等复印件整理成册(要有封面、目录,左起脊胶印装订),同时提供原件以备核对;④单位党组织按人才类别写出推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政治表现、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和成果、目前担负的主要工作、工作进展情况、不足之处等,一般不超过1500字;⑤推荐报告、考察材料、相关材料、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连同电子版一并于2021103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406房间),联系电话:3522068

(三)初审。县委组织部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两类人才进行资格认定、审核材料、完善档案、汇总情况、整理资料,筹备评审工作。

(四)评审。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评审委员会,依据总量控制兼顾行业基本平衡的原则,对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参评人选分行业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审阅材料、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评议结果和得票多少确定初步人选。

(五)政治审查。初步人选确定后,征求纪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意见,对存在违纪、违法情况的按照规定取消人选资格,其排位之后的人选依次向上递增,直至达到人选数量要求。

(六)确定。县委组织部根据评审结果和考察情况,经部务会研究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公示。对确定的两类人才人选名单,县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八)审批。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名单,由县委、县政府进行命名表彰。自公布之日起,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落实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待遇。

六、相关待遇

(一)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待遇:

1.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县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颁发荣誉证书,服务期三年。

2.县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服务期内,每人每月享受200元津贴补贴。

3.有关单位要在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科研立项、资金扶持等方面进行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优先解决。

4.县级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魏县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健康档案》。

5.连续列入三个管理服务期的县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由县委、县政府授予“县资深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称号。

(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待遇: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向县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颁发荣誉证书,服务期三年。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推荐。本次推荐选拔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及程序,认真组织推荐,本着“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的原则,认真考察,严格筛选,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二)材料真实,客观准确。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对推荐人选上报的所有材料、表格都要认真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对推荐人选要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要求写出推荐材料。

(三)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兴县”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力量,扎实有序推进。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审核和考察工作,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九批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doc

第四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呈报表.docx

第四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doc


 

中共魏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