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调查工作要求,推动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9月2日下午,魏县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动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蒿静超参加会议并强调意见,副局长连成军主持会议,各乡镇(街道办)、县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就推进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普查工作,蒿静超同志强调:一、要深刻领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大意义。此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高度重视,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作为了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各负其责,特别是各乡镇、街道要发军基层作用,在完成好本级普查任务的同时,主动对接、全力配合相关县直部门完成好普查调查工作。二、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凝聚普查工作的强大合力。一是熟悉普查对象。普查对象包括与主要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二是详细了解普查范围。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范围涵盖魏县行政区域,具体按照“在地统计”的原则开展各项普查任务;三是明确县普查办职责。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按照方案中的任务清单,制定、细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好本辖区、本行业内的普查任务;要设立普查专职人员,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普查工作,形成稳定高效的普查队伍;四是落实各部门普查职责。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县应急、住建、交通、气象、水利、林果、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牵头推进本系统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具体调查任务;县发改、财政、教体、卫健、统计、文旅、农业、民政、民宗、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推进本系统相关普查工作,完成调查任务。三、强化标准质量,确保达到普查工作的预计效果。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县普查工作的成败。各乡镇、街道与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调查手册》上的标准和说明,实事求是的调查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有效。各单位、各乡镇要严格核对各项调查数据,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及时报送数据,高标准完成调查任务。
会上,魏县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讲解员对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数据采集系统进行了现场培训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