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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家乡、比担当、尚德善、拼贡献】魏县财政局“四个明确”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时间:2021-07-28 11:21:18

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提升财政资金绩效,魏县财政局依据《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魏县实际,制定了《魏县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层面加强和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是明确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办法》从魏县实际出发,将“统筹安排、量力而行、民生优先、厉行节约、注重绩效”五项原则作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重点和基本方向。

二是明确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办法》将财政资金按类别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项目经费,同时,又将专项项目经费区分为工程类、非工程类,并按照是否需要政府采购和评审进行细分。从资金审核、招标采购、资金申请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三是明确了重大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定。《办法》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预算外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及其他大额资金使用的请示报告制度。对单笔项目资金按规定限额分别实行县政府相关领导会签、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委财经委员会研究等审批程序,从制度上明确了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四是明确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资金申报资料的可行性、真实性负责,对项目规范实施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程序负责,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高效运行和项目监管负主体责任。同时对项目开工建设、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增加财政资金投入等进行了明确的限定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