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魏县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三长治河管理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涉河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职能,促进河渠“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渠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持续改善,从根本上解决我县河渠保护管理突出问题,6月30日,县河长办联合县检察院对超级支渠、留固干渠进行了专项督查。
针对这次巡查中发现的在河渠沿岸周边乱堆乱倒、生活垃圾,私搭乱建严重影响河渠环境的问题,视情况对有关乡镇现场提出清理整治要求。对于已经河长办督办而未整治的问题,向有关乡镇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通过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将会有效的推动河长制完善及相关河长治河管河职责落实。同时,此举也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