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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确认李中学、李军波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 示
时间:2021-06-08 10:22:02

中共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拟确认李中学、李军波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

公  示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和《中共邯郸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确认程序加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李中学、李军波个人分别申请,街道办、张二庄镇分别调查,魏县县委政法委核实,拟确认李中学、李军波两位同志救人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情况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人及其行为有异议需要反映的,请以真实姓名向魏县县委政法委电话、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310—3520255。

 

附件:1.李中学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2.李军波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中共魏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李中学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李中学,男,汉族,魏县魏州街道办事处河里东居民。

2020年3月24日,下午四点左右,李中学在魏县景观湖附近听到呼救声,发现吊桥中央有一人落水。来不及多想,李中学飞奔到现场,这时男孩的母亲正在用衣服尝试将孩子拉上来,但失败了。李中学便迅速翻到吊桥下面,右手抓着吊桥边缘,左手紧紧拉住男孩,用尽力气将男孩举起,但因为体重等原因,两次托举均未成功。在第三次托举时,因长时间托举造成体力不支,李中学与男孩一块儿掉进水中。此时正是咋暖还寒的时候,河水冰凉,李中学害怕孩子在水中时间过长,便奋力抱着孩子向岸边游去。岸上有好心垂钓者赶紧将一根鱼竿甩向河里,李中学便拽着鱼竿慢慢靠向岸边,在好心群众的帮助下,成功将男孩救起,男孩吐出一些水后脱离了危险。李中学见男孩恢复意识,便拖着疲惫和湿透的衣服悄然离开了现场。

第二天,被救男孩的家人通过打听,最终找到了李中学的家,特意登门致谢。孩子的母亲向李中学送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救人于危难,恩情重如山”。这件救人事迹被邯郸电视台、燕赵都市报、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同时也获得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的关注,为李中学颁发“天天正能量特别奖”证书和五千元奖金。

事后得知,落水者叫徐梦祥,今年9岁,是一名小学生,系棘针寨乡徐小庄村人。

 

 

李军波同志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李军波,男,汉族,河北魏县张二庄镇张庄屯人。

2020年10月12日晚九点二十分左右,李军波和好友(王永琪)饭后在村南引黄入邯张二庄镇张庄屯段附近散步,忽然听见有人呼救。二人闻声望去,看见河中有一辆轿车正在桥东打转下沉,待李军波和好友跑到河边时,轿车已被湍急的水流冲到桥西,李军波没有丝毫犹豫,脱下羽绒服跳下河中去救人。当游到轿车附件时,发现车里有两人,男子对李军波说:我们都不会游泳,好心人你先救她(庞女士)。因天气冷,女子穿着羽绒服,李军波让其脱下羽绒服后,用尽全力拖着女子向岸边游去。王永琪不会游泳,他立即找来了木棍在岸边接应,看到李军波快游到岸边时,用木棍把女子拽了上来。李军波随即返回去营救落水男子,但是河中的轿车已不知被冲向了何处,男子也不见踪影。因水流过急,李军波只好游回岸上,报警求助。

    李军波带着被救女子去附近一个饭店,让饭店女服务员帮忙给女子换了身干净衣服,他自己也返回家中换下湿漉漉的衣服。随后,三人沿着河边继续寻找落水男子。公安、消防队和蓝天救援队也先后赶到,对沿线河流进行搜索捕捞,于10月14日才发现落水轿车,19日才发现落水的男子已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