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县级承担政府补贴培训
定点机构认定工作的公告
各相关机构(单位):
为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力推进技能强县建设,大幅度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保持就业大局稳定、助力产业升级,经研究决定,拟开展县级2021年 6月1日-12月31日期间承担政府补贴培训定点机构认定(4-6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合理布局
二、申请条件
邯郸市内凡经正式批准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魏县县内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办学场所),均可申请承担政府补贴职业培训项目。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成立学校的审批文件等证明)。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政策。
(三)配备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以及培训管理人员,教师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四)具有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理论和实训场地,同时符合安全、消防等规定。
(五)培训方法和形式能满足培训对象需要,并具有与培训项目(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教案和教材,教材应使用国家推荐教材,国家教材没有的可使用自编教材,自编教学(培训)计划、大钢、教案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六)有健全的教学、设备设施、卫生安全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七)有学校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严格的会计核算规程,确保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八)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认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县党政官网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提交材料。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提交。(附件1和附件2)
(三)资格审核。人社部门依据申报条件对各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四)专家评估。人社部门邀请有关人员(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财务和职业培训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进行评估。(附件3)
(五)网上公示。人社部门根据评估意见择优提出拟公示委托培训机构名单,通过县党政官网向社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单位作出委托决定。
(六)签订协议。人社部门与被确认为委托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
为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局纪检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重点环节进行监督。
四、申报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至2021年5月17日下午5:30前,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地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89号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室
联 系 人: 付志伟
联系电话: 0310—3531653
附件:1、魏县2021年县级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机构认定申请文件
2、资格审查表
3、综合评估表(标准分100分)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