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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1-04-21 09:43:01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1第00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魏集建(98宅)字第981020001

 

李希忠

宅基地使用权


北皋镇沙窝村


2







3







                公告单位: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