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时间:2021-02-10 09:10:03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皇小庄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皇小庄村北环北侧的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项目形状呈三角形,西至沟渠、南至住宅楼、东至定位公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93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4.0719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魏州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德政镇德三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德三村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南侧,北至地、西至地、南至规划南环、东至地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760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4.139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德政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回隆镇后张庄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后张庄村东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西至地、北至大牙线、南至地、东至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2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4.092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回隆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西关村、河里东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尚品新苑二期对面的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地块位于尚品新苑二期对面,北至魏州西路、西至玉泉南街、南至地、东至地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西关村土地0.1749公顷、河里东村土地0.3079公顷,合计0.482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0.1388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魏州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双庙乡聂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江庄中学南侧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江庄中学南侧集体土地,东至地,北至江庄中学,西至江庄社区,南至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4.064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80.1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65.116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南双庙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魏城镇王营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王营村委会东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南,西至大牙线、北至地、南至地、东至地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4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6.3426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魏城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德政镇马庄村、德一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魏祠魏源河东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项目位于魏祠魏源河东侧,东至马庄村地、西至滨河商业街、南至规划益民路、北至规划天泽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马庄村土地1.9964公顷、德一村土地1.1793公顷,合计3.175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66.689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德政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三田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三田居委会西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西南,东至龙乡南大街、南至天河路、西至地、北至地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768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37.138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魏州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谢町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谢町居委会东侧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村东,东至广源南街、北至天安大道东段、西至谢町居民点、南至地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842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38.6862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魏州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谢町居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谢町居委会东侧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东,东至广源南街、北至地、西至谢町居民点、南至天河东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8.088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69.8543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魏州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沙口集乡六十町村、河沟村、沙圪塔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六十町村南侧、河沟村西侧、沙圪塔村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六十町村南侧、河沟村西侧、沙圪塔村北侧,北至旭日中学、西至河北晶通有限公司、东至地、南至快科电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六十町村土地0.2709公顷、河沟村土地0.5003公顷、沙圪塔村土地3.8252公顷,共计4.596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85.4930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被征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牙里镇西南庄村、母街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西南庄村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拟征收母街村东侧,北至地、西至地、东至定魏线、南至地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2.拟征收西南庄村西侧,北至张辉屯加油站、东至地、西至定魏线、南至废品站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母街村土地0.3171公顷、西南庄村土地0.2377公顷,共计0.5548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牙里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东代固镇翟小庄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翟小庄村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南侧,东至地、西至地、南至冯小庄居民点、北至长安大道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86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8.1207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东代固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野胡拐乡东红庙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东红庙村委会东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拟征收你村东,西至地、南至红庙小学、东至旧S234道、北至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拟征收你村东,西至红庙小学、南至地、东至旧S234道、北至地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831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15.4659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野胡拐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野胡拐乡野胡拐西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野胡拐西村东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拟征收你村村东南,旧S234道东侧(东至地、南至祥泰嘉苑、西至居民点、北至居民点)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2.拟征收你村村东南,旧S234道东侧(东至小学、南至路、西至祥泰嘉苑、北至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37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野胡拐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德政镇大寨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大寨村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北侧,东至陆星集团、西至路、南至地、北至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688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3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68.613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德政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德政镇安张庄村、后小寨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安张庄村南侧、后小寨村北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拟征收安张庄村南侧,东至地、西至路、南至地、北至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拟征收安张庄村南侧、后小寨村北侧,东至路、西至路、南至路、北至地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安张庄村土地11.2074公顷、后小寨村土地0.0327公顷,共计11.240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236.042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德政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

 

 

 

 

 

 

 

 

 

魏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魏州街道办事处谢町居委会、德政镇马庄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魏县魏祠魏源河东侧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该项目位于魏祠魏源河东侧,东至楼房、西至滨河商业街、南至规划天泽路、北至规划天雨路的集体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马庄村土地2.2919公顷、谢町居委会土地0.6225公顷,合计2.914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61.2024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被征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0-3521331

 

 

魏县人民政府

20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