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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县投融资平台公司考核暂行办法 (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公示稿)
时间:2020-09-29 09:24:19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投融资平台公司建设,优化融资环境,改善融资服务,提高融资效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防范债务风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根据产业政策和重点建设计划,通过政府性投融资引导资金流向。投融资平台在政府宏观政策指导下运营,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市场化投融资平台,管理体制不变,利用资本市场及各类融资工具,依靠市场运作开展融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坚持以大带小、统筹发展原则。从实际出发,不片面追求数量,以现有平台公司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将现有平台公司的资产、债务进行规范清理,实施有效整合,实现互为支撑,共同发展。

(三)坚持创新发展、防范风险原则。鼓励平台公司根据自身特点,主动寻找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增加稳定的现金收入。同时平台公司要控制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防止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由县政府及其部门为主体,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综合类平台公司和行业类平台公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分为政府引导、公司管理、融资情况、投资情况、经营情况、债务防范6项指标。

四、考核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指标、权重占比、计分方法如下:

(一)政府引导(共5分)。明确责任部门并指派专人负责平台公司的具体指导和监管工作(2分)。平台公司制定年初计划、工作方案,有工作总结、考核激励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制定对平台公司债务风险的应急处置措施(3分)。

(二)公司管理(共5分)。公司内部决策机制健全,运营规范(3分)。公司制定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有关内部规章和制度(1分)。内设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职责明确(1分)。

(三)融资情况(共50分)。积极谋划项目,扎实做好立项、规划、用地、选址、环评、收益评估等工作,为实现顺利融资创造条件(15分)。积极运用银行贷款、PPP、组建基金、发行债券、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授信(35分)。

(四)投资情况(共10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将所融资金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拨款(5分)。根据自身特点,主动寻找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实现滚动发展(5分)。

(五)经营情况(共10分)。资产保值(5分);通过投资项目盈利(5分)。

(六)债务防范(共20分)。公司强化风险管理意识,严防债务危机(5分)。按照与金融机构约定的时间和额度,按时还本付息,不存在债务风险(15分)。

五、考核奖惩

(一)县政府将对综合考评情况进行排队通报,排队结果得分最高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县政府授予“支持魏县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魏县经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综合考评结果报县委组织部,纳入全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六、组织领导

成立魏县投融资平台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财政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主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审计局、纪委监委、人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负责考评的组织、协调和汇总等工作。

七、附则

被考核单位要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有关数据以财政局、人行系统数据为准,日期截止到本年度12月31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联系人:郭俊杰   电话:35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