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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公告
时间:2020-04-08 10:49:33


关于开展2020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公告


当前我县已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了确保防雷装置正常有效,根据《河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2020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依法每年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检测机构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必须由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开展。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物的防雷装置检测。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物的防雷装置检测。

三、责任与监管

为保证防雷装置的有效性,安装有防雷装置的单位应当按要求自主选择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

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核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报告负责;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对于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的矿区、旅游景点的雷电灾害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县气象局报告。

县气象局负责加强辖区内防雷安全监管,规范防雷装置安全检测行为,落实防雷装置安全监管责任,加大防雷安全违法责任事故查处力度,加强防雷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魏县气象局

2020年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