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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魏县卫健局

名称:魏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局) 内设机构与职责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3-12-07

魏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局) 内设机构与职责

魏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局)
内设机构与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人事股。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三)规划财务信息股。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
    (四)医政药政股(保健股)。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药品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对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划的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拟定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发展工作。
     (五)中医管理和中药发展股。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协调中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技术管理和技术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指导医疗机构与中药生产企业合作,将传统经方、医院制剂等开发成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药;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
        (六)疾病预防控制与法制监督股。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及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县内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制定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监测预警规划计划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卫生应急和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编制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全县应急体系、能力、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提出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品种、数量等建议,以及应急状态下物资需求和分配意见。制定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应急预案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组织全县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全县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全县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
         负责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七)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八)科技教育妇幼股。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科研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县内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九)老龄健康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健康魏县指导股。拟订健康魏县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健康魏县建设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健康魏县建设任务监测评估办法并组织考核评估。拟订全县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 办公地址
      魏县东壁东路22号
    (十二)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夏季下午14:30—17:30
     冬季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联系电话
     0310--3512242
   (十四)负责人
      李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