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436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名称:魏县民政局机构职责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3-11-28

魏县民政局机构职责

魏县民政局机构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魏县民政局(简称县民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

(二)承担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含异地商会)、社会服务机构、非公募基金会的管理和监察责任,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负责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负责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等工作。

(四)负责落实城乡社区治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全县社会慈善捐助工作,负责社会公益性慈善捐赠监管工作,指导慈善精准扶贫帮扶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办公地址:魏县平安路99号(陵园往西50米路北)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时间

联系方式:3512880

负责人姓名:郑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