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590

发布机构: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

名称:魏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文号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12-06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魏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

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3

领导简历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4

内设机构

1.内设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5

下属单位

1.单位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6

信息

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信息公开指南
  3.信息公开制度
  4.法定公开内容
  5.信息公开年报
  6.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7

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情况
  3.查处结果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8

建议

提案

建议提案

1.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9

政策

文件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1.重大行政决策文本
  2.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0

法律法规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1

行业部门文件

以县委、县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新闻媒体



12

政策解读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3

规范性文件

1.规范性文件文本和目录
  2.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4

政民

互动

回应关切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15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1.留言咨询
  2.投诉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6

新闻

发布

新闻发布会

1. 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涉及发改行业的新闻发布会

     
  2.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及时公开

■ 政府网站



17

重点领域信息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8

规划计划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3.负责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4.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19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20

责任事项

国民经济监测调控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区域战略发展管理;产业发展管理;高技术产业管理;综合事务管理;生态能源管理;口岸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21

事项理(行政处罚)

对危害电力设施、违法供(转供)电、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电力设备和技术、危害供用电安全及盗窃电能的处罚;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生产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的散装水泥发放能力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使用袋装水泥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处罚;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网站

■ 邯郸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22

事项

办理

(行政检查)

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

每类事项的检查内容、对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邯郸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23

事项办理(其他类)

价格监测预警;政府定价成本调查监审;省授权定价目录范围内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审定

价格监测预警基本信息;其他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24

事项办理(公共服务)

农产品(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转报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精准推送



25

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投诉



26

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节能技术普及推广;节能投诉举报;价格信息发布;政府定价目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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