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289
发布机构: 县社
名称: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7-29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魏县供销社的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供销社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魏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分类
魏县供销社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供销社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供销社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①县供销社领导活动。会议、部署工作、调研考察等政务活动及重要外事活动。
②县供销社制发文件。包括魏供销、供销组等公文。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文件不予公开。
④县供销社工作报告、县政府大事记。
⑤县供销社领导分工、机构职责。包括县供销社领导的工作分工,县供销社各职能股室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2、公开形式
①县供销社信息与文摘
《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报》由县供销社办公室编辑印发。主要刊载供销社规章、文件、等。
②魏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板块
(www.wei.gov.cn信息公开板块)是魏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的平台,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具体方法:
A、按体裁、主题、部门、聚合分类查阅:点击体裁可显示12类信息,点击主题可显示22类主题分类的信息,点击其中某一信息,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B、简单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一下”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
③公开时限
县供销社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县供销社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申请人申请信息应当遵循“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县供销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受理机构名称:魏县供销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魏县洹水大道东段汽配城院内
邮政编码:0568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3521298 电子邮箱:hbwxgxs@163.com
魏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申请人姓名 (个人) | 单位或职业 | |||||||
法人或 其他组织 | 机构名称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或代 理 人 姓 名 | 单位或职业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申请信息情况 | 所 需 信 息 内 容 | 文件名称 | 文号 | ||||||
内容描述: | |||||||||
所需 信息 用途 | |||||||||
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 □纸制 □电子邮件 | ||||||||
信息的获取方式(单选) |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盖章)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备注:1.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申请表时,公民须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备注:1.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提交申请表时,公民须提交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