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714
发布机构: 乡村振兴局
名称: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3-12-18
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简称县扶贫办)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
第三条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政策。
(二)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贫困识别和动态调整工作,负责全县贫困状况的统计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贫困退出工作。
(四)负责承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工作。
(五)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
(六)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
(七)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国家、省、市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八)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
(九)负责扶贫开发重大事项调查研究。
(十)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承担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扶贫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承办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文秘、保密机要、档案、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效能建设、平安建设、政务督办、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考核和奖惩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项目资金股。负责抓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整合资金,下同)支持的项目库建设;负责扶贫项目的申报、项目资金的编制、审核、报批工作。指导项目的实施,项目报账。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建议并指导监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协调。负责小额贷款和贴息工作,负责联系金融部门做好金融扶贫相关工作。
(三)规划统计培训股。负责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联系老区建设促进会;负责全县贫困识别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负责县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建档立卡数据管理;承担统计和监测全县贫困状况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扶贫统计监测协作机制;负责对基层扶贫统计监测工作的指导检查;负责拟订全县脱贫滚动计划和年度减贫计划;负责贫困退出、验收和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责省级扶贫龙头企业的申报、动态监测、指导服务工作;指导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补助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实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负责其他培训工作。
(四)监督检查股。负责制定年度督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对扶贫开发政策、责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巡查;组织对贫困退出、考核、验收、评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巡查;协调联络对重大扶贫政策和脱贫攻坚成效的第三方评估;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负责扶贫信访工作。
第五条 县扶贫办机关行政编制12名。
科级领导职数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股级职数4名。
第六条 县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魏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魏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魏县长安大道东段8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办公电话:3363505
机构负责人:郭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