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3-23529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名称: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文号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12-04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

领导简历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4

内设机构

1.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5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信息公开指南

3.信息公开制度

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信息公开年报

6.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6

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方案
3.抽查检查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7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纸质媒体




8

政民互动

政府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9

政策解读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0

回应关切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稿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1

新闻发布

公众参与

1.网上调查
2.意见征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2

在线访谈

1.访谈视频
2.文字实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3

新闻发布会

1.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的新闻发布会
2.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4


规划计划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5

统计数据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年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6

财政资金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限额标准以上非涉密政府采购信息
3.采购项目信息
4.采购文件
5.中标或成交结果
6.采购合同
7.投诉处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7

重点工作、重大民生工程的推进完成情况

本单位涉及的重点工作、民生工程、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省政府工作报告牵头任务等推进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8

政策法规管理

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的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档案馆


行政复议和诉讼相对人



19

财务管理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0

责任事项

 

就业促进管理;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能力建设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工伤保险管理;调解仲裁管理;劳动监察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方面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职业能力建设管理相关信息



21

事项办理(行政给付)

(共8项)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待遇审核、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统筹企业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待遇审核、发放;统筹机关事业试点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待遇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结清。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农民工工作管理、工资福利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等方面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基本信息、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基本流程、事项评价、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2

事项办理(行政确认)

(共17项)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核定;保持荣誉称号职工退休提高待遇核准;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省部级及其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高定工资审核;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核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省部级及其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记一等功奖励人员荣誉津贴审核;高级专家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年龄延长核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及省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认定;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企业职工退休核查核准;企业招用未成年工登记;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23

事项办理(行政裁决)

(共5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裁决;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裁决;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裁决;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裁决;单位不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裁决。

 

基本信息、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基本流程、事项评价、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4

事项办理(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100项)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参保单位注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工伤事故备案;工伤认定申请;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变更工伤登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的确认;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转诊转院申请确认;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异地工伤就医报告;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工伤康复申请确认;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缴费人员增减申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中专以上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生活费补贴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申请;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遗属待遇申领;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请;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职工提前退休(退职)申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核定;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参保对象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核定;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职业培训补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稳岗补贴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再申诉办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招聘信息审核备案;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备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备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劳动用工备案;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提供政审(考察)服务;档案的接收和转递;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行政给付(8项)失业保险待遇给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待遇审核、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统筹企业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待遇审核、发放;统筹机关事业试点单位参保职工退休待遇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结清。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基本流程、事项评价、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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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事项办理(其他权利)

(共4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招聘计划审核审批;职工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及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调配审批。

 

基本信息、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基本流程、事项评价、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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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

 1.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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