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247
发布机构: 北皋镇
名称:魏县北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号: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7-25
魏县北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魏县党政网或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6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
2、工作计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3、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施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4、人事信息。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5、财经信息。包括财政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6、其他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通过魏县党政网公开。
2、政务新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受理时间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北皋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魏县北皋镇中兴北街96号
联系电话:0310-3328021
邮政编码:056805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北皋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北皋镇纪委投诉。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