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8/2024-24533
发布机构: 魏县行政审批局
名称:魏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信息
文号:
主题分类: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4-11-28
魏县行政审批局
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公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群众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我县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县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县行政审批局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负责县本级涉及投资项目、市场服务、公共事务、社会事务、环保城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教卫生、农林水利等领域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进驻县行政审批局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批业务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对接、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县乡两级行政审批管理体系;负责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开发区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八)承担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和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九)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单位运用邯郸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十)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进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级并指导各乡(镇)、开发区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二)负责群众服务热线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和企业诉求件的交办、督办和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局办公会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承办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承担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交易管理工作,提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配套制度、交易规则;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监督与协调工作;负责对交易目录内的项目进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汇总公共资源交易情况,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报、发布相关信息;对进场交易情况进行考评;负责组织对有关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评议;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负责组织对进入审批程序的项目进行实地勘验或组织、协调专家进行评审勘验;负责评审专家库建设;负责汇总整理勘验或专家评审意见并转交至相关审批业务处室;负责全局审批业务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对接、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工作,指导和支持工会、团委、妇委会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民主与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宣传信息工作。
负责咨询引导工作;负责非即办类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负责统一制证及证照统一送达工作;负责受理办事申请,一次告知申请材料;负责审验申报材料完整度,核对申请人信息并录入审批系统;负责将接收的资料转交相关审批业务处室;负责各入驻窗口审批事项的统一登记工作。
(二)投资项目股。负责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审批、备案、验收等事项;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三)环保城管股。负责涉及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矿山资源、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市场服务股。负责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商贸流通、特种设备、标准计量、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事项的许可、备案及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的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企业注册股。负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内资企业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企业有关事项备案;企业申请增补、换发营业执照等;负责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六)社会事务股。负责涉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农林牧渔、司法、外侨、文物、档案等领域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民政、旅游等领域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法规督查股。负责制定涉及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纠纷;负责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内部监督和审批案卷规范性审查;负责进驻窗口单位及人员的日常管理、考评、考核等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进行监督;负责受理服务对象行政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八)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沟通协调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研究推进县“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乡(镇)、开发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督促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承担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下放、取消、调整、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审批职能划转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负责推进全县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发区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拟订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全县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建设全县政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负责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指导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魏县魏州东路58号县行政审批局三楼。
邮政编码:0568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夏令)14:30-17:30;(冬令)13:30-17:30
联系电话(传真):0310-3513004
负责人:闫文杰